女人該怎樣面對丈夫的婚外情呢

有一新聞例子,發生10/23日,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,在國內某知名上市電腦公司擔任工程師的男子李若維,93年間與謝姓女子結婚,2人育有1女,家庭生活原本幸福美滿,但在95年間李某被徵信公司派往中國分公司任職,李某瞞妻在中國包起二奶,大搞婚外情。

判決書表示,謝女察覺丈夫異狀,逮到李某婚外情證據後,李某一度向妻子認錯並簽下切結書保證不再犯,但不出數月,李某又再與中國二奶徵信聯繫,甚至變本加厲離家不歸,連生活費也不給,謝女傷心之餘,思及女兒當時年僅3歲,為了給女兒一個正常教養環境,謝女決定反擊不再寬容。

謝女蒐集丈夫婚外情及遺棄家庭證據後,具狀向法院提出告訴,請求丈夫給付合理家庭生活費,士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,李某辯稱自己並無遺棄或離家不歸一事,徵信社但未被法官採信,法官最後判決李某敗訴,必須賠償妻子299萬3000元,5歲幼女也獲賠教養費徵信37萬4000元。

這是一個處理婚外情很好的例子,當婚外情已經發生,很多女人總是心煩意亂,而亂了方寸,但上例子,謝女察覺丈夫異狀便立即外遇蒐證,為了兒女,也同時給了先生悔過的機會,但是當先生再犯錯累犯過時,當然不可原諒,因為,為人妻者也應當機立斷給自己一個討回公道機會,不管是為了自己,甚至還有孩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