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社案例─人妻同時與兩名小王認偷腥次數多到數不清 時間地點卻兜不攏

黃姓男子懷疑妻子與陳姓、張姓2位「小王」婚外情長達3年,怒控3人妨害家庭。但黃妻及張男均否認,僅陳男大方坦承2年內與黃妻發生多次性行為,「次數多到數不清」,但桃園地檢署卻發現,陳姓男子對於性行為地點、時間完全搞不清楚,甚至欠黃男約3萬元,自白有瑕疵,以罪證不足,將3人不起訴。

黃男去年發現妻子與陳男、張男2人長期在LINE上有親暱對話,甚至有疑似表達愛意的手寫卡片,後來委託徵信社幫忙介入調查蒐證,徵信社人員則向黃男建議偷偷與女兒的DNA做親子鑑定,結果得知發現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,後來徵信社調查後更了解妻子「腳踏多條船」自2015年至去年2月間,曾在租屋處、麻將工作室、和多處摩鐵與陳、張2人外遇,氣得向桃檢控告妻子與2名小王涉嫌妨害家庭。

檢方介入調查時,張男和黃妻兩人均否認有婚外情,黃妻辯稱,他跟陳男的親暱對話,只是聊天的玩笑話,是老公想太多。

徵信社調查發現小王陳男與黃妻有多次性行為,甚至是從黃妻結婚後就開始,但第一次發生性行為的時間忘了,沒有在黃妻租屋處嘿咻,他跟黃妻去摩鐵都付現金,沒有發票,因次數太多,記不住間,也無法指認黃妻的身體私密特徵。

但檢方發現,陳的說法與黃男的提告內容不太相符,「提醒」陳男後,陳男改稱他與黃妻婚外情持續3年,想起來有在黃妻租屋處做愛,陳的說法反覆不一,加上陳與告訴人黃男認識五年,目前仍欠黃3萬元債款,陳的自白有瑕疵。

此外,黃男提出女兒DNA鑑定報告,證明女兒不是他親生,但檢方發現黃妻懷孕時,尚未與黃結婚,因此無法證明黃妻在結婚後通姦。

檢方認為,雖黃妻與張男、陳男的LINE對話及卡片親暱內容,只能證明黃妻與2人超過朋友分際,由於無法證明3人性行為時間、地點,認定3人妨害家庭罪證不足,將3人不起訴。

新聞來源:中時電子報

更新日期:2019/03/1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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